2)日期_判官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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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自己的床分一半出去的小孩,怎么也不至于单纯因为姐姐喜欢笑,有点吵闹,就把她折进沙发里。

  而那本日记又总在说峻哥——沈曼怡常不合时宜地拉着峻哥玩游戏,所以烦人。李先生常在书写上挑峻哥的刺,所以刻薄。

  闻时觉得日记割裂又诡异,就在于此——因为日记里每个人、每件事的因果都与小少爷自己无关。

  而且内容常有矛盾,一会儿说“沈曼怡只拉着女孩儿玩真假新娘就算了,还常拉峻哥”,一会儿又说“沈曼怡还是喜欢让我猜真假新娘”。

  在这之前,闻时以为是写日记的人状态不对,透着一股憋闷的疯劲,所以内容有些颠三倒四。

  可是现在,当这些点全都汇集到一起,那条线忽然就明朗起来。

  如果日记里的字是阿峻的;如果日记里的事是阿峻借小少爷的口,在诉自己的苦;如果字里行间的“峻哥”和“我”,有时是指同一个人,那么一切似乎就说得通了。

  只是依然有一个问题……

  阿峻和沈曼昇差不多大,都比沈曼怡还要小一些。沈曼昇做不了的事,他为什么能做到?

  ……

  闻时沉吟片刻。

  某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想到了什么,但还没来得及抓住,就被李先生划拉皮肉的声音打断了思路。

  李先生蘸了满笔陈血,又要去跟重复的“沈”字较劲,却被闻时挡住了笔尖。

  “等下。”闻时看向他空洞的眼窝,问,“你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或者做了什么反常的事?”

  否则“小少爷”为什么会在日记里写“李先生发现了”,还急着弄死了他。

  李先生动作忽然一顿,笔尖的血滴落在纸上,化成一片带锈的红。他攥着自己的手腕,良久在纸上用力地写了三个字:

  来找我。

  “你不是就在这里么?”夏樵茫然地说。

  说完他忽然意识到,在这里的只是深夜归来的“李先生”,真正的李先生如同沙发里的沈曼怡,还困在某个角落里,不见天日。

  “那你在哪呢?”夏樵连忙问。

  “问不出来的。”谢问把书箱合了回去,站直身体。他拿了桌上那张练字纸,折叠成了一条,指着门口对闻时说:“走吧,去找他。”

  对于李先生这种存在,他们太了解了。你可以问他很多事,他配合的情况下总会试着告诉你。唯独死去的地方是个禁忌。

  就像之前的沈曼怡一样,不想看,不能提。

  果不其然,夏樵看到李先生攥着笔不说话,下一秒,钢笔尖便“啪”地断了,血忽然流淌不息,眨眼便流满了整张书桌。

  夏樵转头一看,他哥和谢老板一前一后早已出了门。屋里只有他跟两只“鬼”大眼瞪小眼,他连尖叫都顾不上,撒腿就跑。

  结果沈曼怡和李先生踏马的跑得比他还快。

  闻时站在走廊中间拽了一下傀线,拽完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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