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七三节 要吃不要命_感染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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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活下来吧!

  华三觉得自己真的很善良。

  刀子捅穿肚子很痛苦,不如直接砍掉脑袋来得简单。反正都是死,不如痛快些,也省的死者多受折磨。

  人人都要有良心,杀人不如活人一命。那佛经里不是说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华三的这些小心思其实都有着实际基础。

  赶紧让人家把脑袋砍掉,是因为家里已经烧开了水,等着鲜肉下锅。

  尼玛的,呆在香榭丽舍这种鸟不拉屎的鬼地方,都快被饿成骷髅了。村里那帮傻瓜杀个人还要唧唧歪歪说上半天,分肉更是一个繁琐复杂的过程。等到肉块分到自己手里,至少也要半个多钟头。与其捅肚子流血那么麻烦,不如直接砍头。老子饿了,等不了那么久。

  饿的时候管不了什么男人女人。可是这帮傻逼难道就不会想想吗?你们吃光男人身上的肉,又没有电,晚上那么长时间怎么熬?搂着女人暖被窝当然是最佳选择。就算是没有那方面的需要,把人留到明天再杀,也会比今天的剩肉新鲜得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怪不得只能窝在村里,一辈子受穷。

  华三知道刘天明团队就住在自家楼下。

  这些人刚进来的时候,华三觉得很兴奋,觉得可以好好吃上几顿饱饭,再轮着睡睡梦寐以求的漂亮妞。

  谁知道,这些人根本不是肥羊,而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猛虎。

  华三牢牢记住了刘天明的模样。那天他看见了刘天明杀人立威,还看见刘天明砍断了村长胳膊。血腥场景把华三吓得魂不附体。他觉得,最好离这种狠人兼猛人远一点。否则,很可能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饥饿是一种非常难熬的痛苦。尽管有着从外面田地里弄到的土豆,华三还是觉得最近的饭食清汤寡水毫无味道。

  楼下的外来新住户有很多罐头。

  这不是什么秘密。

  午餐肉炖土豆的味道很香,尽管只是用水把切块的食物混合煮熟,仍然对饥肠辘辘的人们有着难以抵挡的诱惑。华三觉得自己很倒霉,偏偏住在楼上,每天闻着楼下飘散的食物香气,让他想要发疯,觉得随时可能被自己的口水活活淹死。

  华三不敢跟刘天明说话。

  他有种直觉,那个男人很危险。

  华三看见了刘天明冲出大楼。

  不仅是他一个人,还有好几个陌生人跟在后面。有男的,还有女的。他们走得很急,顷刻之间就跑出了工地大门。

  华三想要下来碰碰运气。

  如果房间里没人,就偷上几个罐头回家。

  如果房间里有人,就按照事先编排好的计划,争取弄上些吃的。

  很幸运,开门的是柳凤萍。女人总是要别男人好打交道。

  带着脸上谄媚的笑,华三举起手上早已准备好的房产证。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房产证。

  “嘿嘿嘿嘿你们你们现在住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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