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八十章 差点把闺蜜给送进去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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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经过我们的初步评定,你

  老公身上的伤势已经构成了轻伤。

  虽然王珉身上的伤势看上去很严重。

  但并没有伤及重要部位和器官,无损行动和语言能力。

  大概在轻伤的范围内。

  「根据《反家暴法》,你的行为已经涉嫌了对家庭成员进行殴打和人格上的侮辱,且将人打成了轻伤,已经符合家虐待罪的最低立案标准······」

  虐待罪······

  虽然更多时候,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诸如女人、小孩、老人的合法权利。

  但······

  像这种特殊情况,也是能保护男性群体的利益的。

  毕竟······

  不是所有男人都能打得过女人,总有例外。

  「所以,你需要跟着我们回所里一趟,接受调查,等待进一步的伤情鉴定。」

  若是伤情鉴定的确为轻伤的话······

  他们将按照相关刑法,对林瑶进行相应的刑事拘留。

  「什么?」

  林瑶和青岚听后,都瞪大了眼睛。

  尤其是青岚。

  她没想到······

  自己居然好心办了坏事,反而把自己闺蜜给送进去了。

  「你长期对丈夫进行殴打,已经构成了虐待罪,请配合我们的调查!

  民警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搬出了相应的法律。林瑶听着听着,却是愈发懵逼。

  她觉得自己的行为,只是简单的教训一下丈夫。

  让丈夫对自己尊重一点。

  完全没想到这样也构成了犯罪。

  「到底······是谁报的警?

  她紧咬着牙,环视着四周。

  目光在门外几个围观看热闹的邻居身上扫来扫去。

  此时她门外聚集的十几个邻居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

  连连摇头。

  「别看我,不是我报的!

  「我们天天看你们两口子打架,要报警早就报了。

  「啧啧啧,这男的真没用,居然被一个女人打成这样。

  「是这个小姑娘报的警几乎没有犹豫。

  这些邻居很快就把青岚给出卖了。

  气的林瑶浑身颤抖,不敢置信地盯着她。

  「这个······你听我解释,我是担心你被家暴了,所以才帮忙报警的······「

  青岚慌乱不已,连忙解释了起来。

  这个事······

  如果处理不好,很大可能连姐妹都做不了了。

  从此形同陌路也不是不可能。

  「林瑶,你也不用太害怕了,虐待罪判刑不重.而且只是刑事拘留,不算犯罪,不用判刑,以后连案底都没有······

  看着自己闺蜜,她在脑子里不断搜刮自己知道的那些法律知识。

  试图安慰一下闺蜜。

  却发现······

  闺蜜的情绪不仅没有得到丝毫缓解,反而更加激动了。

  眼眶通红。

  仿佛要吃人一般。

  「对了,我想起来了,这个罪属于亲告罪,只要受害人觉得自己没被虐待,我们得到了受害者的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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