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三十四章 被坑的律师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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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当严重。

  “你说她们不是故意转发的,有什么证据吗?”

  公诉人皱了皱眉头,直接反问了一句。

  在庭审期间。

  任何一方提出的主张,都需要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撑。

  “据我所知,我方当事人当时已经发泄完毕,放孙洛灵回宿舍了。”

  这名律师深吸了一口气,抗辩道:“她们所作的事情,本不是什么光明正大,值得炫耀的事情,完全没必要将视频转发到其他群里炫耀。”

  “相反,这样反而会暴露她们对孙洛灵进行了霸凌的事,引来学校的注意。”

  “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也不会这么做吧?”

  他没有直接从证据角度出发,而是盘起了逻辑。

  这个事情属于动机问题。

  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里。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都需要就犯罪动机进行相应的推理。

  就比如说某人无意中将带颜色的视频分享到了家族群里,有多人浏览了该视频。

  涉嫌了传播xx物品罪。

  但他却辩解说,自己只是想转发给小号,无意中发错了。

  这种动机问题……

  就可以从逻辑上面进行推论,得出相应的结果。

  法律是严谨的。

  刑事审判更是需要严谨到每一步的细节。

  再比如。

  张三是货车司机,无意中帮人送了毒品到另一个城市。

  被警察发现了,但却辩解说他不知道货物里有毒品。

  原本。

  按照刑法,他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运送,不会构成犯罪。

  但经审讯,警方却发现跑一趟货3000元,可他这次却收了10000元。

  这就解释不清楚了。

  因此。

  刑法会将其定性为他知道货物有问题,属于犯罪共犯。

  有时候,并非狡辩就能否认动机的。

  而这个律师辩护的角度……

  则是从当事人的逻辑方面出发,试图将五人的下“心理伤害行为”降到最低。

  这是他们律所的张玮亲自指导下的辩护思路。

  若是成功的话,完全有机会争取到少管所的待遇。

  然而。

  公诉人却不慌不忙。

  站出来提醒道:“你提出的逻辑虽然没错,但不排除她们在发泄过后,发泄欲并未得到满足,故意将视频扩散出去。”

  “在公安人员的执法过程中,我们可以多次看到,她们不断重申自己才未成年,显然早已知道未成年犯罪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有恃无恐。”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她们是出于二次报复心理,故意传播的该视频。”

  说完。

  公诉人再次拿出了当时的执法记录仪影响,当庭播放了起来。

  “你们放开我,我还没成年,伱们凭什么抓我?”

  “隔壁班的张强都把人骨头敲碎了,你们都没抓,我们就划拉了她几道,凭什么抓我?”

  “放开我,你们不能抓我!”

  “……”

  几个清脆的声音传了出来。

  说话的正是乐依柔、计春春等人。

  刚被抓的时候,她们的态度还有些嚣张和桀骜。

  而乐依柔等人的辩护律师看到这个证据后,顿时面色一变。

  刚才的自信……

  瞬间消失了。

  他忍不住转过身,看着被告席上的乐依柔五人。

  没想到……

  她们竟然在面对民警的时候,一点都不带怂的。

  还能义正言辞的说出这种话。

  这么以来,他从逻辑上出发的推理,并不能起效果。

  以她们的行为来看,极有可能真是出于二次报复,才会将这个视频转发到群里去了。

  “从逻辑推定,她们转发错了视频的概率,并不大。”

  公诉人展示完证据,接着说道:“而且视频发布出去后,有两分钟的撤销时间,她们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反应,并且将其撤回。”

  “但她们却并没有选择撤销,而是任由其在各个群里不断转发、扩散,明显是动机不纯。”

  “其对孙洛灵进行身体上的霸凌、迫害在前,恶意传播侮辱视频,践踏孙洛灵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在后,情节极为恶劣,自然应当严惩!”

  公诉人的声音。

  一字一句。

  不断回荡在法庭上。

  可辩护律师的脸色,却是愈发难看。

  突然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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