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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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揍了一顿。

  已经不限于打耳光了。

  直接打的坐上了轮椅。

  殴打行为……

  若是构成了轻伤,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一点他十分清楚。

  所以当时揍儿子,一直控制着力道,并未达到轻伤标准。

  但打耳光这件事……

  他一直没怎么重视。

  “殴打他人,不管轻重,都是违法行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对方若是执意追究,将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万中元眨了眨眼,突发奇想的问道。

  秦牧愣了一下。

  有些无语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殴打他人的行为,打自己不算。”

  不止是这个。

  就连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也针对的是伤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残……

  都不构成违法和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拥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

  一些重大的身体权,是禁止公民任意处置的。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那就是贩卖、出售自己的器官属于违法行为。

  某店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压力……

  特地推出了殴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轻微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轻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万元,就可以在重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十万元,就可以在重伤范畴内,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百万元……

  顾客殴打的行为,即便征得了被殴打人的同意,也构成了违法犯罪。

  万中元听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这种轻微的违法行为……

  甚至比平时闯红绿灯还小,更容易为人所忽视。

  毕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个耳光,很多人都会忍不住还手。

  从而构成了打架斗殴。

  而互相斗殴……

  要么是两个人和解,要么是两个人一起拘留。

  在这种情况下。

  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找证据证明自己挨打了。

  然后果断报警。

  一耳光虽然轻微,无需赔偿医药费,但对方至少要治安拘留五日以上。

  “来了来了,最精彩的辩论环节到了!”

  “这个律师看样子完全不打算帮忙了,陈导光这个阶段怕是有点难了。”

  “你们猜猜陈导光这个环节会怎么辩护?”

  “我只想知道,这个环节结束了,他的刑期会不会突破十年的上限?”

  “……”

  突然间。

  张清源等人无比激动,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

  神情里充满了对陈导光的期待。

  万中元闻言。

  也收回了目光,看向了投影屏幕。

  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这场直播……

  同样让他大开眼界。

  经过了秦牧的解说,他对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都有了充分的了解。

  以及打耳光等行为涉嫌违法,将处以五日以上的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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