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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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证实该行为的存在,对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轻微伤以下的,将对对方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以拘留。

  轻微伤则涉及了赔偿等问题。

  轻伤以及重伤,则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

  但……

  在平时,许多人被打之后。

  并没有及时保存证据,也没有报警。

  所以这类违法行为……

  一直被人忽视。

  “打耳光……也违法?”

  陈导光听完之后,眼睛瞪得老大。

  满脸的不敢相信。

  “当然,你就算打你儿子,也是犯法的!”

  公诉人正色道:“而你在进行非法拘禁犯罪活动期间,进行了殴打行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情节严重!”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

  刑法中,特别规定了非法拘禁期间的殴打行为之恶劣。

  司法解释里,也并未对殴打行为导致的后果进行特别说明。

  即只要存在殴打行为……

  不论后果是否严重,便应当按照情节严重从重判处。

  陈导光听完,整个人愣在当场。

  目光闪烁。

  神情恍惚。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在这份资料里,我们从镇派出所的出警情况里,了解到,在去年11月份,你聚众对陈家村的刘某进行了威胁恐吓,皆因为他儿子和你儿子为了争夺村花发生了口角……”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继续指着桌前的证据说道:“当时镇派出所以双方私下协调为由,结了案。”

  这件事……

  是他们连夜搜查出来的。

  当时事情据说闹得挺大。

  直到派出所的人前去,才调解了村民间的矛盾。

  而始作俑者……

  就是陈导光。

  他仗着乡下亲族势力,横行乡里,对外村人各种欺负。

  “可……这个案子……我们当时就是友好沟通交流了一下……”

  陈导光回过神,连忙抬起头辩解。

  这件事情发生在半年前。

  他记得很清楚。

  当时就是为了给儿子出口气,他就带了十几个人去刘家沟通。

  果不其然。

  刘家的人被这么一吓,当即就怂了。

  他儿子也顺利泡到了村花。

  “你们聚众在村里横行,两年内超过了三次,聚众滋事的行为已经超过了三次。”

  公诉席上。

  公诉人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按照刑法相关条例,多次聚众滋事,已经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

  有许多应当从重判处的行为。

  其中一条就是累犯。

  对于多次施行犯罪行为的人……

  将依法从重判处。

  “又……从重?”

  陈导光听到这里,两腿都有些发颤了。

  他为自己辩护了这么久……

  搞得好像一直在争取从重判处一样。

  非法拘禁的目的恶劣,从重。

  打了一耳光,从重。

  多次聚众,从重……

  “你倒是说两句话啊。”

  想到这里。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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