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个社会,血还未冷!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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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的化身。

  不允许有任何感情偏向。

  秦牧点了点头,继续开口:“现在说第五点!”

  “派出所和我们同步过部分信息,你的儿子夏圆,在执行此次犯罪之前,曾经就有过偷盗、斗殴被拘留的相关案底。”

  “你却在诉讼词上说,夏圆本性纯善,简直是颠倒黑白!”

  这个消息。

  是沈岛那边查询之后,告知他的。

  因为他是事件的涉案人员,因此有权得知这些真相。

  他们追逐的夏圆……

  以前就曾经多次因为偷盗、斗殴,而遭遇过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虽然时间不长,但在档案里……

  却是清清楚楚记载着多次犯罪记录!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

  抢劫罪,一般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过案底的从重处罚。

  夏圆这次的抢劫行为……

  大概率要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第六点,关于赔偿问题。”

  最后。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将己方的观点说了出来:“此次案件,我们四人集体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绝不进行任何赔偿!”

  原翠莲除了要求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求他们进行民事赔偿158万。

  原本。

  根据相关部门的认定,除白雪兰之外,他们每个人都要承担5%的民事责任。

  换算成赔偿,大约是每人一万出头。

  这也是原翠莲为什么恼羞成怒的原因。

  而现在……

  秦牧当庭宣称,他们这边,一分钱也不赔!

  他提出的六个观点,每一个都是和原翠莲针锋相对的。

  合议庭很快就双方的陈述情况,总结出了本案的焦点。

  周全民沉声开口,归纳道:“经过原告、被告双方的陈述,现在本院总结一下本案四个焦点。”

  “第一,原告方认为夏圆并非是抢劫犯,而被告方认为原告执行了抢劫行为,犯抢劫罪。”

  “第二,原告方认为夏圆的死亡,和被告方四人有着因果关系,而被告方否认存在因果关系。”

  “第三,原告认为对方行为有偏激失当之处,应承担刑事责任,而被告方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不该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原告方认为,被告方需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而被告方认为该事件不该承担民事责任。”

  案件的四个焦点,很快便被整理了出来。

  “当事双方,对以上四个焦点,可还有要补充之处?”

  随后。

  周全民例行询问了一遍。

  在确定了没有新的矛盾冲突观点补充后,沉声开口:“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话音刚落。

  原告席。

  原翠莲的辩护律师站了出来,提交出了一系列的奖状、证书。

  这些证书略微泛黄。

  一看就有些年头。

  “法官大人,各位审判员,这些是夏圆在读书时期得到的各种奖状、证书,从小学开始,他便一直品学兼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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