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2章 第 112 章_[综名著]和盖茨比双双暴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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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莎贝拉本来的确想在西岸开快餐店,可是待她来到洛杉矶实地考察之后又发现好像不是那么适合。

  快餐适合什么人?像她这种生活忙碌、没有时间下厨、也不想花太多时间在吃饭上面的人,简单而言就是都市人,快餐店的流水生产线正正就是为了应付庞大的客流量而设立的。

  洛杉矶的租金和物价虽然比较便宜,但在这里开快餐店可能不是那么赚钱——西岸这边的生活节奏比东岸慢多了,人口的密集程度也不如西岸,人们有充足的时间自己下厨,算是懒的煮了也会选择等候时间较长但是素质高的餐厅而不是跑去吃快餐。

  再者,伊莎贝拉拓她的关系去调查过,政府的数据显示洛杉矶的人口平均年龄较高,也就是说中老年人比较多,快餐的口味更适合年轻人,也不够健康,不会是上了年纪的人的选择。

  综合以上,洛杉矶实在不是一个开快餐店的好地方。

  而芝加哥作为美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人口密度高,平均年龄较年轻,物价又比纽约便宜,她对这个城市也比较熟悉,是她的不二之选。

  选址的问题还算轻松解决,可食物的研发就是一大难题了。

  她原本的想法是请美国各地的有名厨师组成食物研发队,却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人家为什么要帮你研究出最美味的配方?这不是给竞争对手增加生意吗?

  所以在起初伊莎贝拉压根找不到愿意加盟的厨师,导致迟迟研发不出菜单,然后她遇上了她的贵人——菲利浦先生。

  认识菲利浦先生纯属偶然,那时伊莎贝拉正在积极尝试家庭餐厅和路边摊,因为它们所贩卖的通常都是比较简单而且容易制作的食物,像汉堡包和三明治,藉此发掘一些有潜力的菜单。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对方看她年轻漂亮都不会介意解答她的一些问题,例如如何做出美味的汉堡包。

  然后她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菲利浦先生的餐厅,尝试了他家的炸鸡之后一直都念念不忘,断断续续去了好几次,刚好有一天菲利浦先生比较闲,伊莎贝拉便趁机向他请教。

  经过一番详谈之后,伊莎贝拉才得知原来菲利浦先生因为母亲得了重病,把钱都拿去给她治病而陷入了财政困难,他的餐厅即将抵押给银行,在一个月后便要结业。

  她觉得很可惜,因为菲利浦先生的炸鸡并不逊色于连锁快餐店,于是她向对方提出一个建议——来为她工作,届时存到足够的钱将餐厅买回来的话她也不会强留。

  伊莎贝拉给出的薪水自然不薄,对菲利浦先生而言如同雪中送炭,所以他没有后顾的答应了。

  他根据伊莎贝拉提供的菜单不断进行实验和改善,最终花了半年的时间做出让他和伊莎贝拉都满意的食物。

  一家快餐店需要大量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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