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十七章 神话时代,远古传说_熊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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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的山丘之王战士,应该就是普罗米修斯本人吧?除了身材高大外,实实在在就是一副标准矮人的模样。

  至于站在普罗米修斯身后的黄金巨龙。拥有如引强大的气势,除了是龙神亥伯之外,还能有谁?

  前排正中的那个彪形大江,应该就是兽神阿瑞斯吧?难怪他要戴着一个麒麟面具作战,因为他地那张脸实在是太秀气了,和兽神的威严可不相符。

  至于那名绝色女子,只看看她那对尖尖而秀气的耳朵,也不难猜出她是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吧?能够拥有“歌莉娅风笛”和“月女神的泪弓”这两件圣器,除了她还能有谁?

  最后的那一位瘦弱男子。虽然我对其了解不深,但也能够请出,这位一定是水族之神波塞冬,不然的话,谁还有资格与这四位大神一起并立?

  金属声音适时的又响了起来:“在与那些蛮荒魔兽争斗的过程中。各大种族都出现了数之不清的英雄!也许因为我是穿越而来地生命,拥有着远超一般族人的天赋。很容易的就拥有了鹤立鸡群的实力。在这近千年的战斗中,拥有和我相近实力,能够同我并肩做战地朋友,只有四位,刚好是各大种族一个。我们不仅拥有着远超同族的实力,还拥有着不可想象地悠长生命。也许,实力到了我们这种程度,相当于生命进化到了下一个阶段吧。”

  “在与魔兽的战争中,我们所建立的功勋无人可比。与我们同时代的战友,没有我们这么悠长的生命,早就全部消逝在了无情的历史洪流之中,而我们最初的身份也渐渐无人知晓。最后。取得胜利并幸存下来的五大智慧种族,将我和我的战友称为神!”

  “我曾运用由地球带过来地知识,帮助这个异世界的智慧生命极大的发展了他们的文明,我制作出地无数工具也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我甚至发明了文字与语言,能够让这些智慧生命把他们的知识一代代传承下去。最终,我,普罗米修斯,成为了矮人之神!所有的智慧种族都在传颂,是我给这片大陆带来了文明。”

  “和我并肩做战的战友,他们那原本拗口的族名早就被遗忘,对外一直延用的都是我给他们取的那些通用名字。”

  “兽族的勇士阿瑞斯,天生无敌神力,每次战争时总是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只要敌人提起他的那副黄金面具,就无不闻风丧胆。最终,他成为了兽族之神,相信他的事迹会成为史诗的一部分,水远传唱下去。”

  “龙族的亥伯,也许是我们中最强大的一个,正是有了他的存在,我们牢牢控制了制空权在无数次的战役中取得了制胜的先机。虽然亥伯一直沉数寡言,但毫无疑问他是我们最可依赖的朋友。最终,他成为了龙族之神,是这个最强大种族的守护者。”

  “精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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