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7章 人傻钱多速去(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_大明海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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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南他们会把玻璃镜卖到什么地方,即便是知道了,也是欣喜而已。他们能用玻璃从印度换回大把的银子是他们的本事,他们能航行到印度,更是他们的本事,本身大航海时代的原动力就是海上贸易的暴利,有一群海商在海上逐利,对南洋公司来说,绝对不是坏事。毕竟,眼下他根本无力顾及那么远的地方,相比于开拓印度市场,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要把粮食卖到辽东,然后把难民带到北港。

  毕竟,对于眼下的北港来说,人,实在是太少了!

  其实也不少了,要是施奕文去了马尼拉,恐怕会惊讶于这个时代马尼拉的人口之少——不过只区区千多人。这千人指的是西班牙人,从士兵到神父,西班牙人在这里经营了将近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千多人而已,就那其中还不少是土生的西班牙人。而在马尼拉城外却常住华人达到30000余人,与西班牙人都住在圣地亚哥堡不同,马尼拉的华人都住在城外,他们既有商人,也有水手,当然,少不了还有来自大明的海商,毕竟,正是这些海商的到来,让马尼拉殖民地得已保持繁华。

  和大多数海商一样,郑一官在马尼拉也有他自己的商号,他的商号就在港口边,打从一个多月前,顺风来到马尼拉后,和往年一样和西班牙人谈着买卖的时候,还没忘了另外一件事,整整用了一个多月的功夫,他才找到那个玩意。

  “这就是剑麻吧!”

  瞧着面前这株叶子像剑似的植物,郑一官的目光中充满了疑色,这是剑麻吗?

  他不知道。

  “大哥,费尔南多说这是剑兰,是一种花。”

  郑芝虎口中里的费尔南多,说是西班牙人,可实际上却是明,他父亲是明国水手,他母亲是墨西牙的土生白人,大帆船航线上有不少水手是明人,那怕就是在墨西哥都有数千明人居住。

  “管他是剑兰,还是剑麻,等咱们回去的时候,让那小子好好的看看这不是剑麻,如果是的话,那咱们郑家可就发达了!”

  郑一官说话的时候,手往外一指,说道。

  “你看这马尼拉城出的都是什么货?除了马尼拉麻,就没有旁的东西,要是没有那玩意,那些红毛番就只能用银子来换咱们的东西。他们除了银子啥都没有!”

  这话说起来有点儿酸,可对郑一官来说,酸不酸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剑麻,他就能在北港种上大片的剑麻,然后像马尼拉这边一样,给郑家弄上一个世世代代的生计。

  其实,郑一官真的没有什么大抱负,顶多也就是想当个头目而已,升官发财才是他的梦想,至于野心,他还真的没有什么野心。

  其实,大抵上,他们差不多都是如此。

  “大哥,你说,这段时间,他施奕文在干什么?他直接去了会安那边,那边可没什么生意啊?”

  郑芝虎突然开口问道。

  “他?”

  郑一官冷笑道。

  “他还能忙活什么,他不知道会安那边可是广东人的天下,我寻思着他姓施的,无非就是想用大炮敲开会安的门,他……做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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