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237章 岛津氏易祖(下)_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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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太刀、书籍,以及“南蛮小铳筒”——即葡萄牙制造的手枪。

  当时铁炮传来日本的时间不久,各大名手里的铁炮数量有限,十分珍贵。岛津贵久愿意拿出如此珍贵的“杀器”赠人,完全是下了血本,由此可以看出岛津贵久要求获得官位的心情已很急迫。

  此时的大友家与岛津家虽然同在九州岛,但还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再加上古市实清献上的重礼体现了岛津贵久与大友家和睦的诚意,大友宗麟对岛津家的请求一口答应。

  终于,在大友宗麟的施压之下,古市实清不费多大力气就取得了岛津胜久亲笔签署的辞去修理大夫官职的声明书状。

  离开大友家,古市实清便直向京都而去了。当年六月十一日,经近卫稙家活动,朝廷颁下诏书,岛津贵久叙从五位下,任修理大夫。

  三天后,即六月十四日,近卫稙家带着古市实清入宫谢恩。由于古市实清没有官位,不能上殿,便由近卫稙家代为进奏,岛津家为此献给朝廷永乐钱(大明永乐通宝,日本的硬通货)一千贯,以及一批骏马、太刀、茶器,作为答谢任官的“御礼”。

  古市实清带着朝廷任命官职的诏书口宣案(诏书中向当事人宣读的部分,发给当事人作为任职的凭证,相当于中国的“告身”,即委任状)回到鹿儿岛城,向岛津氏领国内的人们宣布了朝廷任命岛津贵久为修理大夫的消息。

  这个举动意义重大:因为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岛津贵久之弟、负责统辖大隅国北部的清水城番岛津忠将,与大隅国正八幡宫的“执印殿”留守景亲、加治木城主肝付兼盛、垂水城主伊地知重兴、桦山善久之子桦山忠副等人,一同在正八幡宫交换“契状”,起誓效忠于岛津贵久。

  “契状”中称岛津贵久为“御屋形样”——这个读作“おやかたさま”,按此读音也可写为“御家方様”、“御館様”、“大殿様”、“親方様”,当然以上各种“様”归根结底都是“主公”的意思。

  肝付兼盛等国众尊称岛津贵久为“主公”,这在“三州大乱”以来还是第一次。这说明岛津贵久就任修理大夫后,才被人们看作是完全继承了本宗家,因而才能享用本宗家当主专用的称呼“主公”。

  这也意味着岛津氏领国内的人心已经集中到了岛津贵久身上,今后开展平定三国的斗争将会更加名正言顺。

  岛津贵久被尊称为“主公”,表明国众们认可他作为本宗家当主和守护的地位,但不等于这些国众们从此就对他俯首听命。更何况,还有不少国众,如祁答院氏、菱刈氏、蒲生氏等,并不在尊称岛津贵久为“主公”的国众之列,岛津氏想要让他们心服口服还有很多事要做。

  之后岛津贵久一直致力于处理这些事务,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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