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始料未及(豌豆S手)傻宝贝儿√_植物大战僵尸(总攻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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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蒙在进派出所办事之前,他从没想过事情会变成这样。

  他的父亲施爱华是一个典型的大院子弟。祖籍甘肃,新疆出生,西安长大,插队那阵子去的青海河湟谷地,发表过《神奇的信鸽》这篇采风的文章,后来被领导看中,进入办公室当了御用的“笔杆子”,从此一路青云直上,对大西北的感情很深。

  他的母亲娜仁托娅是一个蒙古族的文工团女兵。他名字中的“蒙”字就是从这来的。

  父亲爱听母亲唱歌。他说母亲的歌声里有草原和太阳,天空和骏马。但是作为一名汉族人,也作为一名体制内的人,父亲有一种机关长年习得的分寸感。他从来没有跟母亲说过“我爱你”,但他会在跟别人介绍母亲时称呼其为“我爱人”。他从来没有在儿子做出正确决定时说过“我同意”,但他会在儿子即将做出错误决定时说出“我不同意”。

  母亲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也作为一个性情中人。她十分溺爱施蒙这个独生子。她爱喊他“我的小马驹儿”,她爱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小时候放纵他去军团打枪和骑马,而不是抄写父亲布置的作业本。长大后鼓励他报考心仪的警校和专业,而不是选择父亲青睐的法律系。

  施蒙曾经这么形容过自己家,虽然有个“唐三藏父亲”,但是不用被逼着“取西经任务”。虽然有个“观世音母亲”,但是不用领教那“紧箍咒唠叨”。

  对他而言,没有“可不可以干”的概念,只有“能行不能行”的考量。

  他随了母亲,是个急性子,但在政治上非常稳健。

  他学了父亲,很有分寸感,但在感情上非常任性。

  在婚姻这件事上,施蒙很清楚如果对象过不了父母那一关,那就一切免谈了。一是费事,二是费时。他是一个很大方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很讨厌浪费的人。早在读书时期,爱慕他的女孩子就有很多。参加工作之后,单位领导和同僚做的介绍也就更多了。施蒙只听从父母的安排,结交过两任女友。一任是父亲战友的女儿,一个法国留学的女博士,一任是母亲相中的姑娘,一个本地教书的女老师。两任女友都非常爱他,偏偏最后是天意弄人。

  女博士思想开放,不愿意结婚生子,弄得两家父母都极不满意,最后一气之下跑去了美国,坚决与祖国所有人断绝来往。闹了个不欢而散。女老师知书达理,也愿意传宗接代,奈何家里长辈狮子大开头,各种贪得无厌的走起后门,女方亲戚还逢人就吹嘘关系。落了个竹篮打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许多人只知道他母亲是副市长,而不知道他父亲的级别。他从刑警支队调下来之后,省厅督察处和市政法委的人就把他安排去了督察大队当大队长。二十六岁的督察大队长,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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