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八一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二)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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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井、不能井则均”的一个过程。

  作为儒生,谁能说井田不是终极理想?在井田这个终极理想之下,北派大儒提出的三十年赎买、耕者有其田、天地间田天地间人共享,等等说辞,在儒家这个特殊的、在刘钰看来颇有些空想的小资小农封建社的思想体系下,也不能说他们不对。

  甚至还有人提出了一些过度办法。

  除了颜习斋、李刚主的赎买法、永佃继承法外,其学派的其余人,还提出了一些非常脑洞大开的设想。

  比如增加官田数量,对官田降税、对私田重税、从而让百姓都将私田投靠官田。

  这显然是受到了明末小农投效士绅这种做法的启发。

  还比如,严格士农工商的身份等级,农民就是农民、工匠就是工匠、商人就是商人,农民才能种地,商人的身份不能买地等等。

  这是受到了复古的启发。

  亦或者,将所有土地归官,搞类似于差级地租的方式。

  但是他们只学过这些经书,没有啥经济学的知识,这些脑洞大开的想法适合写进人间天堂的描绘,却不适合指导实践。

  总然言之一句话,他们的想法全都是扯淡。

  搞到最后,必然是农业的宗法制、手工业的行会制。

  用后世比较委婉的评价,这叫“主观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客观的反动主义者”。

  而且还是反动透顶、准备一杆子反动到封建社会早期的那种。

  不过,这种反动的空想,在大顺这边却是大杀器,用来吓唬士绅最是好用,而且这既不是“异教”,也不是“异端”,而是可以怒斥宋明理学的真正的原教旨的、复古儒学。

  既然看的都是两千年前的经书,那么谁复古,谁就最儒。

  一个岁数大一点的士绅也是看过北派复古儒的书籍,忙道:“鲸侯却是说笑了。自秦开阡陌、破井田以来,土地私有,父死子继,这就是千年来的规矩。佃租永佃三十年赎买之说,实在是北边的那些儒生不懂,胡言乱语,皆为妄言。如此一来,与抢劫何异?这不是助长天下风气败坏吗?”

  “佃租之事,你情我愿。非是逼迫,若是嫌贵,自可不租。这等你情我愿之事,实不该管。”

  “若如此办,是劫富户之财,必使天下大乱。”

  “我等所求之事,不过是禁止稻米进口,为小民苍生求一生路。如此,国家不会动荡、社稷不会危及,只消朝廷一纸明文,便可消弭小民之怨气。”

  “治大国,若烹小鲜。岂可行激进之政?”

  “农为国本,商为民末。如今却叫商贾得利、小农艰难,恐非善政。一旦动摇国本,这……”

  这老乡绅嘴上是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心里其实也是真的有点忧国忧民的。只从道德角度上讲,他们也不一定都是坏人,不一定就真的没有什么恻隐之心、仁义之念。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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