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二六章 你死我活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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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

  都说贼过如梳,兵过如篦,但巴达维亚城中有居留证的华人看来,荷兰士兵还是挺不错的,在城里并不抢劫。可城外那些叛匪,可就难说了,虽然听说他们是群义匪,但他们的义,倒是对那些交不起人头税的算是义,对自己可没太大的影响。

  之前城中的那些华人乌衫党、无裤汉,应该算是流氓无产者。大多都是因为蔗糖生产相对过剩导致的被开除的奴工,没地,回到福建也没地,又被开除了没工作,可又不想安安饿死,确确实实是有偷窃、抢劫之类的举动。

  比如抢个面包、偷包大米,组团要饭等等举动。

  城中虽有武直迷济贫院,但这武直迷济贫院早就变味了,而且当时也确实接济不过来。

  华人乌衫党和无裤汉,确实有段时间混的如同冉阿让一般,偷个面包被判处在荷兰人那服苦役到死……但依着城中华人的道德观,偷东西,确实有罪。

  所以乌衫党、无裤汉,以及如今这些人混迹的勃良安义军,确实在城中华人这里没有什么太好的形象——既不能保证有工作、还偷过东西,至于那些纲领性文件,除了一个人头税外,别的对城中华人也无什么意义。

  首先,城中的人,交得起人头税。

  其次,强迫种植制,和城中华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城中华人多半是小买卖人、小商贩、手工业者、技术工匠。

  终究因为红溪惨案并未发生,城中华人对荷兰人还是充满幻想的。他们的阶级属性,也决定了他们渴求稳定。

  然而,这一切,伴随着连富光的那段“谎言”,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荷兰士兵就在连富光的身边,连富光却根本不顾及这些荷兰人在场,因为他知道这些荷兰人都不懂汉语。

  “百姓们,出事了!”

  “朝廷出兵下南洋了,巴城的总督在井里汶中了埋伏,被朝廷的人打死了。朝廷的天兵马上就要到巴城了。”

  “荷兰人怕咱们做朝廷的内应,要将你们的菜刀什么的任何武器,都收缴上来。让我们传话,命令你们都在家里等着,不准出门,就跟上次城外暴动一样。”

  “可这一次,又不一样。你们知道,我连富光有很多荷兰人朋友,他们悄悄告诉我了一个大事。”

  “荷兰人要骗你们都蹲在家里,一旦要是朝廷大军来了,就先把你们都杀了,以免做内应。这叫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毕竟朝廷的内应和你们长得一样,荷兰人也分不出来。”

  “而且,那荷兰朋友告诉我,要是真守不住,就把城里的华人都杀了,抢了他们的钱财,乘船返回荷兰。把巴达维亚一把火烧掉,让朝廷什么都得不到。”

  “说句实话,我作为甲必丹,有钱也有人,朋友也多。我也可以跟着上船一起去荷兰。”

  “可讲良心,我不能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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