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二八章 死与复仇(二八)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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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吊当皇帝也知道,下县好,但能力不允许,做不到。

  这种地方和中央的博弈、以及行政能力所限的稽查管理能力,这就是哈利法克斯伯爵认为最好把贸易中心放在伦敦的原因。

  放在伦敦,能够在大宗货物进入海关的时候就征收关税。

  而要是放在荷兰,由商人自行运输,就算英国规定了关税额度,分散在爱尔兰、苏格兰、英格兰、北美的各个海关,能让英国政府收上来三分之一的关税就不错了。

  走私的便宜,谁买交关税的?而且到处是港口,根本不可能查的过来,尤其是在苏格兰、爱尔兰、北美等地,普遍认为走私是无受害者的犯罪、且支持走私的大环境下。

  而现在哈利法克斯伯爵,以及布特勋爵,还有小国王,面临的问题,不是未来的“英国工业被东方工业所毁灭”的将来时;而是“还不上国债可能要被剁头”的现在时。

  既是说,即便不考虑工业萌芽被毁灭的将来,已经默认接受了大顺的贸易协定。

  那么,怎么征税、在哪征税、海关如何办、在哪交易等等这些,也是一个严重且需要至少二流政治家才能给出一个方案的难题。

  也就是说,现在讨论的重点,已经压根不是是否放开东方贸易。因为这个没必要讨论,不接受就得挨打,再打一年,全崩了。

  而是说,在接受这个现实的条件下,怎么才能制定一个对政府有利、能把钱收上来的政策条款。

  哈利法克斯伯爵是希望小国王能明白,这不是说出台个政策,就能解决的。现实要比头脑中臆想的复杂千倍万倍。

  现实是,东印度公司已经完了、已经死了。

  在东印度公司死前,就有相当多的人对东印度公司不满了。本身东印度公司这一次能拿到延长的垄断许可,也是因为政府缺钱。实际上和当初大明盐政改革,延长了盐引垄断时间来换钱,是一回事,变了个模样而已。

  在东印度公司必然已死、且本身对东印度公司颇多不满之人的情况下,英国这边是不可能再搞一个特殊的“一口专营通商垄断权”的。

  即授权给一些特殊公司、特殊商人,由他们专营东方贸易品。和东印度公司的区别,就是之前东印度公司是自己去印度和中国买货;而这种新授权的方式,则是坐在家门口收货,但依旧专营。

  显然,这时候搞这一套,英国是要炸的,大家肯定都不乐意。东印度公司改了个名,改成家门口公司,这有啥区别?

  而不搞这一套,大顺真要是铁了心,就是要把东西方贸易的中心放在荷兰,英国咋办?

  大顺肯定是要碎英国的航海条例的。

  而航海条例里有一条,其实本质就是一口通商,很多贸易品必须要运到伦敦之后,才能再转运出口。比如茶叶,不是说东印度公司把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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